沒錯,這就是朋友們殷殷垂詢兩年的夢想平台…預定地的一景。安靜的山,閒逸的雲,恣意亂竄的野草,在這遠離塵囂之地,你能想像的自然之美一應俱全。

還嫌不足?那是你想要的太多,都市人的毛病,不是嗎?!


365×2個引頸盼望的日子,三次往返縣府與建管和水保課室溝通請照流程,在他們親切熱忱的協助下,早先耽心的繁複作業逐一克服,原來以為只待二年時日屆滿即可進行咱夫妻的田園新夢。
然而你永遠猜不到人生會有甚麼變化?為了謹遵「取得滿二年和最小面積750坪」法令規定,之前我小心翼翼的詢問代書,代書又詢問過縣府獲得肯定答覆之後,今年四月我將6分6大小的地分割為兩塊,原來地號不變,同時產生了一個新地號。

為甚麼要分割?因為還有一條法令規定「無論土地面積有多大,一個地號一輩子只能申請一棟建物」。為了可能兒孫滿堂,為了嬌妻老來可能吵著玩「分房」,也為了保有一個彈性空間,所以我將地分割成兩塊。別罵我貪得無饜,其實蓋一棟房子我已經捉襟見肘了,第二棟勢必得靠樂透才行,如此規畫也只是因應這一條奇妙的法令,給自己保留一個迴旋餘地罷了。

今年六月,我用取得已滿二年的原地號土地申請「農民資格」核准函,準備併同其它已經備妥的資料送建管課審核。就在這時縣府傳來晴天霹靂的消息「辦理分割合併的農地好像都要重新計算二年才符請照資格,但為了慎重起見,我們已函請上級單位核示」,驚嚇之餘,過來的一個月我不斷與縣府、上級單位水保局和農委會電話暸解他們的想法,企圖從不同的人口中確定我們是同一個星球的思考邏輯。

答案在一個多月收到公文後揭曉,我的確是住在外太空。公文大意說分割之後,我是重新取得原地號的土地,所以要重新計算二年!

腦袋打結了吧?重新?同一地號、同一所有權人,重新和繼續的差別是?如果用字改為事實上的「繼續取得」是否就符合了申請資格?因為法條上的文字是「取得滿兩年」,「繼續取得」應該就等於「取得」吧?我猜。

老友是位知名律師,常年擔任政府部門的法律顧問,虛心請教之後她也覺得不可思議,為了建立一個明確而全國一致遵循的案例,她委請合作的同事免費為我進行行政救濟,並且迅速的在颱風來襲前夕寄出了訴願書。

焦頭爛額四個星期之後,我再度開始漫長等待。幸運的是,這回我不必再四處套交情傾訴委屈,有了一位法令見解與我相同的專業律師做後盾,我可以依照一個明確的遊戲規則直接與公權力對話,而不再像先前只能被動聆聽裁決,完全沒有申辯的機會。
 

許多人對我們夫妻的新生活大夢寄予厚望,非常期待這個夢想平台早日實現。雖然目前計畫趕不上變化,我們因而得調整賣房子和小孩轉學時程、籌措等待期間的生活開支…,但「所有的安排都是最好的安排」,水樹里長老這麼說,我雖然有點半信半疑,但除了樂觀面對老天所有考驗,好像也想不出更好的生活態度了。

後記:
訴願後來被駁回了,原因是農委會重新召開會議修正了認定標準,縣府根據新的解釋同意了我的農民資格,所以我們訴願的目的已達,官民兩造不用再花力氣吵架了。別以為我會為官方朝令夕改而生氣,相反的,他們都是我的貴人,因為老天疼憨人,油價飆高帶動的建材原物料在纏訟八個月後幾乎掉回最高點的一半!再一次印證水樹里長喜歡掛在嘴邊的一句話「所有的安排都是最好的安排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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